为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激发队伍活力,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现面向开封国投集团内部公开竞聘开封国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开封国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开封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6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系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以“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碳指标”为五大主营业务,以“风光氢储碳”一体化为特色发展模式,直接投资并运营风电、光伏、制氢、储运氢、加氢站及氢能应用、碳指标开发。
一、竞聘岗位及报名基本资格
(一)竞聘岗位及数量:开封国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要求。
3.中共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累计5年以上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金融、经济、法律、党群等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同层级副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则上具备子公司基层工作经历。集团本部符合条件的中层、全资及控股二级子公司符合条件的副总及以上人员可参与竞聘。
6.新任领导正职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竞聘程序
发布竞聘公告—递交个人竞聘资料—集团人力资源部、督查工作部资格审查(结合报名条件)—党委会审查—公示竞聘初审名单—竞聘演讲+现场问答—评审委会成员打分—现场公示成绩—评审委员会研究提出岗位人选建议—上报国资委审核、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国资委任免。
(一)报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发布竞聘公告,报名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6日。采取个人自荐的形式进行报名,有竞聘意愿的人员填写《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竞聘报名表》,竞聘人员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各一份报送至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国投大厦10楼1016室),报名表需本单位初步审核,并加盖党组织章(公章)。
(二)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督查工作部负责对竞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集团党委会审议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达不到1:3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竞聘计划。
(三)综合考评。本次内部竞聘主要采用“现场演讲+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①现场演讲。竞聘者在公开的环境下进行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核应试者专业技能评价及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应聘人员仪容仪表、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等;满分100分。②现场问答。评审委员会成员在竞聘者演讲结束后现场提问,采取综合评定的形式,不设考题,主要由评委同应聘者针对求职岗位进行延伸性面谈,进一步评定应聘者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适应度,满分100分。③综合评价。根据竞聘者的演讲及问答表现,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打分。考试综合成绩=现场演讲×50%+现场问答×50%。
(四)提出人选。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情况,结合岗位用人需求(或工作需要),提出岗位人选建议,拟定岗位人选。
(五)国资委审核、考察。根据拟任人选结果,对于进一步使用、提拔人员开展考察工作。组建考察组,发布考察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征求纪检相关部门意见。
(六)聘任。任前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根据相关任用流程办理任职手续。通过内部竞聘上岗后,若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发现其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时,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若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其他事项
(一)竞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竞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竞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竞聘相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联系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371-22715756,监督电话:0371-22715785。
(四)应聘者对本次竞聘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竞聘工作领导小组(0371-22715756)反映。
本公告由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竞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竞聘报名表》